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维护击剑项目行业规范, 2020年10月我协会发布实施了《击剑比赛申诉机制(试行)》,针对比赛判罚所产生的一系列乱象予以打击。为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对《击剑比赛申诉机制(试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扩大赛事受理范围,降低申诉门槛,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诉渠道
下载并填写击剑比赛申诉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视频文件一并发送至击剑比赛申诉邮箱appeal.fe@sports.cn,同时抄送中国击剑协会竞赛部event.fe@sports.cn。
二、申诉赛事的要求
(一)中国击剑协会主办、认证的各级、各类击剑赛事。
(二)各省(市)击剑协会、教育部门主办的击剑赛事。
(三)各级、各类机构主办的中国击剑协会认证赛事。
(四)年龄为U10以上年龄组(包括U10年龄组)。
(五)参赛单位数量:≧15个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数量:≧300人。
三、申诉人员的要求
(一)成年组别为教练员或运动员。
(二)青少年组别为教练员或监护人。
四、申诉材料的具体规定
(一)文字材料:下载并填写击剑比赛申诉表(附件)
(二)视频材料
1.一场比赛至少70%的部分。
2.比赛过程录制清晰,角度适宜。
3.视频未经过任何剪辑处理。
五、申诉审核与费用
(一)由裁判委员会审核申诉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后予以立项。
(二)立项后申诉方需交纳技术鉴定费1000元人民币。如申诉成功将退回技术鉴定费。
汇款信息:
户 名:中国击剑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8109200144449
注:请在收到申诉受理回复后再进行缴费
六、申诉受理后,通知被申诉人。
七、技术鉴定人员构成
按照回避原则从裁判专家库随机抽取3—5人组成鉴定小组。鉴定人和申诉人为双盲状态。
八、评审人员构成
由3-5名具备法律背景的非击剑专业人士组成大众评审团。
九、评审程序和结果反馈
(一)技术鉴定专家依据申述材料,向大众评审团提供独立评审报告。
(二)大众评审团依据鉴定报告得出最终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期限内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申诉方和中国击剑协会。
(三)中国击剑协会将对评审结果为错判的裁判员予以公示警告、禁赛、停止注册等处罚。
十、申述与裁决期限
(一)申诉期限:赛事结束七日之内。
(二)裁决期限:申诉日起七日之内。
十一、再申诉
申诉人如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后七日内向大众评审团再次提出审诉,缴纳再申诉费后由大众评审团将申诉材料递交国际剑联,委派权威国际级裁判员进行再次评审。申诉成功将一并退回两次技术鉴定费。
十二、特别注意
依据《击剑规则》t.136条仲裁原则,评审结果不作为更改比赛结果的依据。
附件:击剑比赛申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