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动队、俱乐部、器材厂商:
为进一步提高击剑器材品质,切实保障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击剑协会击剑器材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相关规定,于前期对申请检测厂商提交的送检产品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现对符合标准的器材厂商及其产品名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一),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赛季及下一赛季(2019年至2020年)作为缓冲期,须使用《2019年中国击剑协会器材厂商及产品认证名录》(附件)中相关厂家器材参赛。同时,建议使用符合《办法》规定标准的比赛器材参赛,但不做强制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强制要求使用符合《办法》规定标准的比赛器材参赛。
二、获得FIE认证的服装及器材,如ALLSTAR、AF等品牌相关FIE认证产品,不受此名录限制,可在全国各类比赛中使用。
三、协会对已通过认证的?;し?、护面(护颈部分)制作材料进行了编号并留存样本。认证厂商须使用相应型号的材料制作?;し突っ?护颈部分),用于各类击剑赛事。如发现认证厂商有任何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协会将把该厂商列入器材厂商黑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350N保护服和700N护面(护颈部分)名录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沿用2017年认证名录;另一部分为新增厂商。其中沿用2017年认证名录部分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此部分厂商如想继续获得350N保护服和700N护面(护颈部分)认证,须在2019年9月27日前,向我协会提出认证申请,并按要求递送相关送审书面材料(附件二、三)和服装面料。
五、剑和剑条沿用2017年器材认证名录。
六、暂不对剑道进行认证,关于剑道部分的相关技术要求,将在全国各项击剑赛事的操作手册中予以体现。
七、2019年新认证名录内的厂商将于近期收到我协会颁发的认证证书及认证标识图样,须按要求在新出厂的认证产品相应位置,加装认证标识。
八、根据《办法》要求,每年年初将对名录进行更新,新增认证厂商产品将按加入名录时间起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击剑协会
2019年9月2日